第九章 * 组
第四十六条 在*和地方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经济组织、文化组织和其他非*组织的领导机关中,可以成立*组。*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。*组的任务,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*的路线、方针、*策;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;做好干部管理工作;团结*外干部和群众,完成*和国家交给的任务;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*组织的工作。
第四十七条 *组的成员,由批准成立*组的*组织决定。*组设*,必要时还可以设副*。
*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*组织领导。
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*委,*委的产生办法、职权和工作任务,由*另行规定。